政府进一步鼓励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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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23-02-25
8月2日《经济参考报》刊发题为《成都年内将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》的报道。文章称,近日,成都召开市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,会议指出,此前《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(送审稿)》已被住建部批复,择日将正式实施。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公积金、义务教育、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。到2017年年底,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,到2020年,培育和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。
实施方案显示,成都将从鼓励租赁发展、建立租赁机构、增加供应房源、降低租房税费、加强租赁监管等方面,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,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,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,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;到2020年,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,管理服务规范,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市场。
同时,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,成都将通过新建、配建、改建等多种方式,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。一是通过国有公司新建一批人才公寓、产业园区配套租赁住房,保障高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的居住需求;二是通过开发企业配建租赁住房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建存量住房等渠道增加房源供给,保障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;三是加快政策性保障型公租房建设,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租赁需求。通过多渠道增加房源供应,将形成国有租赁住房为主导、商品房新建配建为主体、个人富余住房为补充的供应体系,满足各类人群不同的住房租赁需求。
运营平台方面,方案指出,到2017年底,成都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,开展租赁住房、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。未来,成都将逐步将现有政府**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、人才公寓,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,支持企业向机构化、规模化方向发展,力争到2020年,培育和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。
方案还显示,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、配建租赁住房,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,开展住房租赁业务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,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。为鼓励企业开展租赁,税收方面将给予**,成都将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、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**政策支持。
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租赁试点的启动距离住建部下发《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》不足半月,速度超乎寻常,从另外一方面显示了政府对发展租房的决心。
对此,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,加强租赁市场,培育租赁需求,有利于房价的稳定,将是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方面,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推进租赁市场发展的行列。
文章关键词: 厂房租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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